保质保量的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及时完成了我校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目前我校需要开工建设的大项目较多,其中包括:48号学生公寓、31号基础实验楼及25号教学楼。前期工作是项目得以开工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处积极主动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住建局及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主管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各方支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写、可研报告编写及评审、环境影响评价评审、节能报告评审以及省发改委审批;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批复、节能审查、消防审查、工程设计图审查备案。
完成了北区单身教工宿舍拆除、南区教15栋B栋401、403舞蹈房装修、教6楼屋面防水翻修、学43号寝室木门改造、25号教学楼地勘及见证、科研处办公室装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施工。
完成了校北区轨道交通实验中心信号楼接入电源、大学生创业园(现教14栋)卫生间改造及变更、五度空间雕塑配套环境建设、北区招待所到家属区4、5号楼主管抢修、孔目湖抢险、宅51(博士生楼)维修、南区杜鹃花绿化景观移树等130余项零小工程的施工。
完成了教7楼406室改造、宅50栋部分房间防盗网安装、电气学院行政办公用房415室改造、外语学院原307改普通办公室装饰、养心湖封堵漏水围堰、招就办用房隔断改造、47号学生公寓周边道路边坡加固、音乐厅配建地下防水等100余项零小工程决算审核工作。
完成了有关大型建设及改造项目的相关工作
完成了北区招待所(成教公寓)的整体装修工程。
该项目存在的困难主要包括:低价中标导致施工单位消极怠工;地质条件及原结构情况不可见问题较多致使施工过程设计变更较多;后期施工期间雨水较多致使增加施工工期,总之,克服了种种困难,于2016年4月顺利移交给成教学院。
完成了我校音乐厅的装修改造工程
由于历时原因,我校音乐厅建设工程在很多年前就开始启动,并经过考察后,委托了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进行设计,当时的设计重点在音响效果部分,而对结构的安全、消防设施要求均没有考虑,由于没有及时招标施工,这些问题均没有发现。直到2015年才又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后发现了极大的问题,主要是结构的安全无法保证、消防达不到要求。这样导致了大量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工作,使得中标单位无法按设计图纸施工,延误工期。同时,原设计单位联系十分困难,设计变更图纸迟迟不能落实到位。在这种困难重重的条件下,基建处同志同心协作,目前已基本理顺了各种关系,使得施工得以正常开展。
音乐厅将于12月交付使用,我校的2017年新年音乐会将如期举行。
完成了我校南北校区的杜鹃花工程项目
为了落实我校党委精神,打造我校红色景点,分别在我校南北校区种植约2万平方米杜鹃花,该项目12月底完成。
按时间节点落实48号学生公寓、31号基础实验楼、25号教学楼工程建设。
48号学生公寓建设:经过与教育厅的努力协调和解释,在我校学生宿舍已经超标的情况下得以立项,基建处做了大量的工作,完成了教育厅的立项批复,并于2016年5月20日获得江西省发改委的立项批复,至此基建处的立项报批工作完成。后期由于调整估算,我处多方协调,省发改委最终同意修改投资估算,将原投资2400万元调整为2850万元。现招标办正在公开招标中,按照学校10月28日党委会议的要求(关于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中基建预算内容),该公寓将于2017年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31号基础实验楼建设:我处完成了该楼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2015年12月14日获江西省教育厅项目建议书批复,2015年10月27日通过经开区规划分局规划审批,2016年4月14日获江西省教育厅节能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16年4月19日获江西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并完成了后期的工程规划许可批复及设计审查备案工作,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标。
25号教学楼建设:我处完成了该楼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2016年3月28日获江西省教育厅项目建议书批复,2016年4月11日通过经开区规划分局规划审批,2016年4月13日获江西省教育厅节能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16年5月16日获江西省发改委立项批复。经过多方协调,基建处完成了25号楼场地树木移植审批工作。目前该项目正在紧张地施工图设计中。
完成了北区图书馆工程的土建部分工作。由于中标单位对室内中央空调招标控制价存在严重异议,中标价约是市场价的一般,学校已经指示我校采购招标办与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由于空调没有落实,致使所有吊顶无法施工。
完成了轨道交通基地周边道路工程。该项目于2016年9月招标结束并签订施工合同,由于土方协调、信号楼电缆、上下水、弱电及设计变更等问题,该项目将于2016年12月完成。
推进探索校舍维修改造校院两级管理
1.调研情况
为不断提高工作和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校大力推行院校两级管理机制,基建处会同资产处、财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广泛调研,走访了有关学院院长或书记,并与资产处、财务处进行了充分沟通,一致认为:目前情况下,学校切块专项经费给学院,由各学院进行校舍维修改造不利于工作开展。基建处对我校近三年来申报的校舍维修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调研及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各学院管理的校舍建筑年代、新旧程度不同,维修需求相差较大。近三年各学院维修资金安排相差较大,2014年土木建筑学院213万元,最少的外语学院只有0.75元万元,2015年土木建筑学院66.62万元,机电学院4.0万元,2015年体育学院维修资金93.22万元,最少的国际学院1.4万元,每年还有个别学院没有申报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而2016年也差别很大。无法为每个学院给出定量的维修经费额度。
2.建议
根据学校目前实际情况及统计分析结果,本着提高工作和资金使用效率,建议:各学院的校舍等基建改造项目仍由学校统计管理,按照学院每年申报的校舍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允许学院使用事业(一般)经费用于校舍等维修改造项目,仍按照我校基建项目的立项程序实施,由基建处负责管理。
加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进一步健全规范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安全零事故。
1.加强项目管理,每个项目均倒排工期、明确责任、逐一督办,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争取早日交付使用。
2.加强施工管理,与所有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和责任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安全零事故。
3.加强合同管理,以法律、经济手段为主,加大违约处罚力度,确保各项合同顺利实施、各项工程稳步推进。
4.制定了“华东交通大学基建工程中标单位须知”。对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建项目中标单位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5.制订了“华东交通大学基建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施工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拟派注册建造师,且具有相应的资质。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基建项目的标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创新的争取到了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的“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小211高校)。
以基建处为对接省发改委的联系部门,我校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已成功纳入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规划中的“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并批准我校的“31号基础实验楼、25号教学楼和32号土建实验楼”纳入“十三五”期间投资建设项目,共计投资1.7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投资1亿元,地方政府资金投资0.34亿元(暂定),学校配套资金0.45亿元。其中31号基础实验楼、25号教学楼被纳入2016年度中央资助计划,是我省唯一获批的2016年度计划高校,共计7600万元,目前已经到账。该项目的成功获批是我校的一次重大战略机遇,对提升我校的整体办学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每位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认真完成学校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坚持不懈地抓廉政建设,使全体人员做到廉洁自律,贯彻落实廉政责任制,切实规范基建处工作人员的行为道德,认真配合学校纪委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基建管理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大公无私,在施工、结算、材料采购等项目中坚持原则,敢说敢管。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处与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发扬敢于吃苦、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全处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为学校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基建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