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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防雷安全责任主体的建立情况

发布日期:2019-03-13 浏览量:

华东交通大学防雷安全责任主体的建立情况

华东交通大学防雷安全责任主体的建立情况

  1. 第一责任人----校长,组织防雷工作,制定防雷规章。

  2. 各院防雷负责人,根据学院特点,细化准则,责任到人。

  3. 各辅导员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4. 后勤集团加强防雷装置的日常监测和维护,并且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及时向全校发布信息,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5. 基建处做好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报建,确保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进行施工和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