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安远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赖德新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赖德新带队对该县艾坝水库项目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部、镇江河老围段项目部等进行慰问走访。期间,赖德新授意安排工作人员购买烟酒和食材,用于走访用餐,并虚开办公用品发票2.3万余元报账。赖德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赖德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李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4月,吉安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核查组发现李莉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随后,吉安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将办公用房超标部分隔封起来。但在施工过程中,李莉私自要求施工人员开一扇暗门,用于进出隔封区域休息。2019年8月,李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乐平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章海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至2018年,章海英赴浙江绍兴、青海西宁、甘肃张掖等地游玩,游玩期间的住宿、用餐、景区门票等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2019年4月,章海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高安市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谢国亮等人以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7月,谢国亮和该校副校长刘见喜二人假借到外地参加业务培训的名义,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首府景洪市旅游。之后,两人以差旅费形式,将外出旅游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出差补助共计9942元在单位报账。2020年3月,谢国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见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5

    南丰县车磨岭水库管理局局长吴志坚公款报销私人费用问题。2019年2月,吴志坚在下属企业食堂接待私客,消费高档酒水、香烟、菜品共计3814元,安排人员将烟酒消费折算为菜品,并制作虚假接待单据,以接待客商名义公款报销。2020年2月,吴志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6

    鹰潭市余江区城管局城管大队白塔中队原中队长周有华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3月至4月,周有华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多次为其本人和朋友私车加油共计9463元。2019年7月,周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瑞金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办原主任曾海军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曾海军在担任瑞金市生态环境局(原瑞金市环保局)项目办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环保项目承包商宴请;2017年以来,多次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日前收受环保项目承包商赠送的烟酒,价值共计约1.5万元。曾海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曾海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兴国县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兴国县铁路办”)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8年4月,兴国县铁路办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3.06万元;2017年、2019年,兴国县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兴国县铁路办对自身存在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均未如实报告和整改。李华作为兴国县铁路办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科干部钟善庆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19年6月至7月期间,钟善庆接受朋友刘某请托,违规为其介绍的20余名人员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插队预约考试,并先后3次收受“好处费”共计4800元。2020年4月,钟善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南康区龙岭镇在外出学习活动中违规安排参观旅游景点问题。2019年3月,龙岭镇组织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期间违规安排泡温泉和参观旅游景点,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54万元。2020年3月,时任龙岭镇党委副书记、带队领导谭权,龙岭镇副镇长、妇联主席、活动具体负责人朱敬燕,龙岭镇妇联副主席、活动具体经办人何文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5

    全南县金龙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黄过房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问题。2018年8月和10月,金龙镇林业工作站2次在处理含江村大坑仔山场滥伐林木问题时,仅凭目测和估算的滥伐林木数量、面积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并且在制作行政处罚案卷时弄虚作假,导致案件被降格处理,致使辖区森林资源遭受破坏。金龙镇林业工作站站长黄过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黄过房还存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1月,黄过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处理。




     近日,吉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吉安市地方海事处处长熊福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熊福勇在2017年春节前、2017年中秋节前先后两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0.4万元,在组织初核前其主动上交。经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福勇党内警告处分。


    2

    吉安县油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卫先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9年4月,王卫先使用油田镇政府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50.51升,共计370.24元。经吉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卫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

    新干县潭丘乡庙前村党支部书记肖建军虚列开支公款购买烟酒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8年1月,新干县潭丘乡庙前村委会肖家自然村违规购买烟酒等共计4.28万元,肖建军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小组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肖建军还有其他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经新干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